声明人:李金玲
在邪恶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7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27/1070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