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||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||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秀芳 99年7.20后,我曾向当地派出所写了所谓的“认识书”,并说了不利于大法的话。几年来通过不断学法,加上学习《九评》,使我认识到共产邪党是一个反大法、反天、反地、反人类、反宇宙的最大的邪教。严正声明,所写的“认识书”作废。全部抹去共产邪灵的一切兽记,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7月2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28/107132.html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