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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潘雪荣

    在2000年12月31日晚上,我在北京天安门遇一恶警叫我骂大法,我不骂,就把我抓了。在深夜连同4大客车大法弟子送往北京远郊,辗转了几个新旧监狱,都关满了大法弟子,实在关不下了,就又拉到顺义监狱。在冰雪寒冬下,脱光衣服,又在电警棍下经过几个小时恶警的审讯,入狱。不几天,当地公安将我们接回本县公安局,与几个杀人犯关在一起。36天后,签了释放证,转入“洗脑班”,结果又变相地把我们非法关押起来。5个恶人监管我们6个人,软硬兼施,折腾了6个月之久,也没屈服一人,就把其中4人送到了劳教所。而我本人在邪恶势力的高压下,神志不清,于2001年7月19日不情愿地写了一个错误的“认识与再认识”。

    这个错误认识,虽然没有诋毁大法与师父的话,也没有站到反面去,但却是在邪恶的强迫下按照它们规定的5条写的,不管有意无意地都是在向邪恶妥协、低头、让步,严重地损害大法,是对大法的侮辱,对不起大慈大悲的师父,给自己抹上了污点,后果是严重的。这是大法弟子绝不应该干的事。在这里我严正声明这一切全部作废。

    出来以后,如饥似渴地学习了师父十多篇新经文,读了很多大法资料,认识到自己错了,走了邪道了。师父在《大法坚不可摧》中讲到:“因此一些学员在被迫害的痛苦中承受不住,干了作为大法弟子绝对不应该、也绝对不能干的事。这是对大法的侮辱。”我痛悔不已。向邪恶低头,这是大法弟子绝对不能做的。我的错误行为,不仅给大法带来严重损失,也给一个大法粒子抹上了污点。师父给了我那么多最好最好的东西,而自己由于学法不深,在严峻的考验面前走上了邪悟,修炼的机缘几乎毁于一旦。教训是深刻的,令人痛心的。尽管这样,我这颗坚修大法紧随师的心还在,我要珍惜伟大师尊的洪大慈悲,做好目前一个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事,在正法的洪流中洗尽污点,重新达到大法粒子的高度纯正。多学法,多看书,事事“以法为师”,走好每一步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8月19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0/7/1762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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