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||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||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唐豫桂 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单位找我谈话时,有怕心,口头表示“不炼功了”。在家坚持修炼。现在我严正声明:以前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我要学好法,正念正行,做好三件事,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7月2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30/107295.html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