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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韦敏 我上初中的时候,因不了解法轮大法的真象,在学校的逼迫下,我在诽谤大法的横布上签了名。后来,我与法轮功学员接触,我发现他们是很善良的好人。今天我知道那次签名是一种错误的行为。我现在郑重声明:我在横布上的签名作废。我相信法轮大法好,我要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7月2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30/10729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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