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||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||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孙剑霞 99年7.20后,在邪恶疯狂迫害法轮功的高压下,由于学法不深,在怕心的作用下,我将几本大法书交给了上门收书的邪恶。我十分痛悔,做了作为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,配合了邪恶,给大法造成了损失。严正声明: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一律作废。不承认旧势力的安排,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7月2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31/107349.html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