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禚金玲
山东省高密市柴沟派出所:
我曾写过的保证书,违心地保证不再进京,不再散发传单,不炼功,我已有行动否定了自己的保证,现在,我在明慧网上郑重声明,全部保证无效、作废!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1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/26/733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