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常金芝
2005年5月,县恶人骗我印手印,通过学法,认识到这是配合了邪恶,,现声明我所说、所做的一切对不起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7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8/1/1074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