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徐振兰、王宪、白玉忠、朱秀兰、田淑风、张丙军
99年7.20中共恶党迫害法轮功的时候,我所写的“保证书”一律作废。今后谨遵师父的教导,以“真、善、忍”为标准,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6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7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8/1/1074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