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段志兵、苟辉玉、胡雪梅、罗兵玉
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,邪恶用我的名字签了放弃修炼,现我声明那个签字作废!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7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8/1/1074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