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立清、宋名佳期、赵国妞、张瑜、李秀琴
被迫害中所写的任何“保证”、洗脑作废。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5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7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8/1/1074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