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肖次云、龙碧云
我们在派出所所作的一切“保证”作废。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7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8/1/1074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