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颖
近来,在上大学时,要求入校的每个学生都得在邪党诬蔑大法的条幅上签字,在邪党逼迫下我签了。之后,又被逼写了个人的“认识”。特此本人声明签字、“认识”都作废。不再被邪党利用迫害法轮功,法轮大法好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7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8/1/1074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