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何艳存
99年7.20以后,在恶警的威逼下,我曾写过“不学炼大法”的保证书。严正声明:那个“保证书”不算数,也不是我自己愿意写的,我根本就没承认过。这些年我一直学法炼功,做着讲真象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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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7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8/2/10753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