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栗香芹
99年,在派出所,写的“保证书”等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声明作废。坚修大法,弥补过失,做一个真正的大法弟子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7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8/2/10753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