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龙翠碧
在2003年,被迫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并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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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7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8/2/10753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