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启玉、柴桂英、赵连英、马素英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表示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7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8/2/10753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