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鲁淑娥、霍贵兰、潘丽珠
在被非法关押期间,所有不符合大法言行,一律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7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8/2/10753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