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宏
本人曾在学校写过有害于法轮功的事,但现在知道了真象,声明作废。弥补自己的过失。不再被邪党利用迫害法轮功,法轮大法好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7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8/2/10753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