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唐登昭 我2000年7月3日去北京证实法,在天安门广场被抓,后被送到当地看守所非法关押到7月31日。当时恶警逼迫我写“保证”,我坚决不配合邪恶的要求。后来,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,恶警逼迫我子女代写了“保证”,还罚了我的款。同年12月,我再次去北京,在火车上被恶警非法劫持下车,送回当地看守所,非法关押56天。邪恶叫我写“保证”,我不配合。后来邪恶逼迫我子女代我写了“保证”。由于我学法不深,认为儿女写“保证”与我无关。通过学法、看《九评》和《明慧周刊》,我才悟到这一切都是旧势力安排的。特此严正声明:两次由我子女代写的所谓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,我只走师父安排的正法之路,做好三件事,决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7月10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