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黄兆英
99年7月20日以后,在不同的场合我在邪恶印好材料上签过字。这都是在邪恶的迫害下所为。我声明: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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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7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8/3/10760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