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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迎录 2003年我被当地公安国保大队绑架,我回来时,签了字。我现在认识到签字就是向邪恶妥协的行为。现在我严正声明: 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定的走好师尊给我安排的修炼道路,坚修大法到底。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7月3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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