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万顺
99年7月20日以后,大法被邪恶迫害,我违心的所写的“不修炼”的保证,及被迫害期间所说、所做的对师尊和大法不敬、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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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7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8/3/10760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