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卢健雯
以前所写、所讲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法轮大法的文字、言行全部作废。特此声明。法轮大法是宇宙大法,我要重新回到大法修炼中来,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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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7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8/3/10760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