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小夫
我在这里对我以前被强迫所写的“不炼大法”的和所说所想的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。因为那不是我主意识所做所说所想的,今后坚修法轮大法,跟恩师回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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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7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8/3/10760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