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卫华
在邪恶的高压下我父母为我所签的“取保候审”等字全部作废。作为大法弟子我不承认其他人包括亲人代我作的一切不符合法的事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7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8/3/10760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