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淑荣
在邪恶迫害当中,我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不敬师、不敬法的一切行为声明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7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8/3/10760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