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林淑华
我以前修炼法轮功,在受迫害时曾经想不修了,无论以前想过说过的一律作废。从新开始修炼法轮功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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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7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8/3/10760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