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靳同花
我以前所说的、所做的对不起大法轮大法的言行完全作废。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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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7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8/4/10768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