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康淑霞
在看守所期间,由于邪恶的迫害,说“不炼法轮功了”,现全部作废。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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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7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8/4/10768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