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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宋美香

    今年夏天,我在大集上讲真象时,因坏人举报,被当地派出所恶警强行捆绑,拉到派出所。下午四点多,他们又把我送去610洗脑班。在洗脑班,恶人对我打骂折磨20多天,罚款近6500多元,逼我说“不炼了”,弄得我生不如死,在神志不清时说了“不炼”的话。我现在痛悔不已。严正声明:在洗脑班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我要加倍弥补,正念正行,做好三件事,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7月3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8/5/10775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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