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邓彩娟 我因为修炼法轮大法,而被非法送到劳教所。2年零8个月的时间,我在劳教所里受尽身体与精神的摧残,被所里的恶警采用各种下流、残酷的非人道的手段迫害。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,我被欺骗,写了所谓的“三书”。严正声明:高压迫害下,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和被逼所写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坚定修炼,紧随师行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6月25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