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荷
99年7月20日以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以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影响和损失,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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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7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8/5/10775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