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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杨葆华 7.20之后,我被迫到单位写过“保证”,放弃了修炼,但几年来心里一直放不下,在同修的帮助下,我又回到大法中、回到师父身边。在此我严正声明:在修炼的路上,我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要抓紧时间做好三件事,努力做一个合法的大法弟子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7月2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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