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淑洁
在7.20以后,单位让我放弃修炼,并代我写了“保证”,并代我签了字;还有社区主任到我家,让我写了“和法轮功决裂”。现郑重宣布作废。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,正念正行,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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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7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8/6/1078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