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沈峰
我所写的“保证”及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彻底作废。归正自己,走正自己的生命之路,踏踏实实的做好三件事,跟着师父直至圆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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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7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8/6/1078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