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连萍
我一直坚修大法,但在7.20以后单位领导给写了一分什么“保证书”,我特此声明单位写得什么“保证”一律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8/6/1078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