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明香
以前家人写的“不修炼保证书”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紧跟正法進程,做好大法弟子应做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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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8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8/6/1078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