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姜雅芬
我在单位7月14日写的“我没炼过法轮功”我声明作废。我要坚定正念,象金刚一样,坚如磐石走好以后的路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7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8/6/1078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