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淑琴
在邪恶迫害下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和“保证”一律作废。坚修大法,走好师父安排的回家之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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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6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8/6/1078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