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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二艮 我于1999年10月到北京证实大法,回来后有几个人向公安举报,公安局开始抓我。阴历腊月二十五,我被绑架到公安局。当时我有一种不正确的想法,只要写“保证书”,不是发自内心的,写了也问题不大。所以我就写了不该写的,说了不该说的,给大法造成不好的影响。严正声明:所有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洗刷污点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5月1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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