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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孙淑华、孙淑琴 2005年6月1日上午,我和姐姐在家中被当地不法警察绑架。姐姐15天后回家,我被非法判劳教。在迫害中,由于怕心,我没有能够完全按大法的标准去做,做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事,如今我深感痛悔。特严正声明: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信师父,坚信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7月2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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