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吕春英
以前街道组织在一块大白布上签名,还有厂里要我们写“认识”等,声明这些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。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走好最后的路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8/7/10788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