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桂华
我于99年7月20日后的某日,被沈阳市老干部局采访,给我录了像,并在电视上播放,特此声明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8/7/10788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