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史红艳
在乡邪恶的高压迫害下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以后坚修大法紧随师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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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6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8/7/10788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