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经华
由于学法不深,在邪恶的迫害下,写了不该写的书面材料,给大法造成了损失。在此严正声明:以前给邪恶所写的一切违背大法的材料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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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7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8/8/1079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