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全
1999年7.20以后,我在乡镇和派出所办的洗脑班曾经配合邪恶写过两份书面“认识”。现严正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8/8/1079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