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喜华
以前在邪恶的迫害下,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声明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及恶党邪灵的一切迫害,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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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7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8/8/1079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