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洪玉
我刚得法不久,大法就遭到了邪恶的迫害。我被迫写了“不炼功”的保证书,说了违背大法的话。现严正声明:违心所写的“保证”及违背大法的话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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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7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8/8/1079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