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潘木芝
因我学法不深,在邪恶的高压下说了、写了一些不利于大法的东西。现在我要严正声明:过去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从即日起,我要加倍弥补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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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8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8/8/107946.html